关于数字经济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方案的公示
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策部署,有效缓解数字经济产业园及其周边区域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,现将数字经济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方案予以公示。
一、项目背景与目标
随着数字经济产业园的快速发展,园区入驻企业数量持续增加,产业人才及新就业职工住房需求日益突出。本项目旨在通过盘活园区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存量房屋,改造形成一批小户型、低租金、配套齐全的保障性租赁住房,重点面向数字经济产业园内符合条件的无房新市民、青年人供应,切实发挥住房保障民生兜底作用。
二、项目基本情况
(一)项目名称:数字经济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。
(二)项目位置:位于数字经济产业园规划范围内(具体位置以公示附图为准)。
(三)改造规模:项目拟改造建筑面积约××万平方米,涉及房源约××套(间),最终以实际验收交付为准。
(四)户型标准: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,原则上优先配置单间、一居室等适宜青年人才居住的户型。
三、改造内容与标准
(一)主体结构安全:改造前依法依规开展房屋安全鉴定,确保项目房源符合结构安全、消防安全等要求;不改变房屋原有主体结构,严禁违法拆改承重构件。
(二)居住功能完善:对室内水、电、气、暖等管线设施进行更新改造,完善厨卫、采光、通风等基本居住功能,做到功能齐全、使用安全。
(三)公共区域提升:对楼道、公共厨房、公共洗衣房、公共活动空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更新改造,配置必要的公共设施,满足租住人员基本生活与交流需求。
(四)消防安全与智能化:按照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标准配齐消防设施,设置火灾自动报警、灭火器材、疏散指示及应急照明等;同步配置智能门禁、智能水电表等智能化管理设施。
四、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要求
(一)租金标准:项目租金按照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,具体租金标准由运营主体依法依规定价,并向社会公布,接受监督。
(二)供应对象:优先保障数字经济产业园内企业职工中的无房新市民、青年人,以及符合当地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其他对象。
(三)运营管理:项目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,由运营单位负责日常运营维护,不得上市销售或以长租形式变相销售,严禁违规转租、转借。
五、公示期限及意见反馈方式
(一)公示期限:自××年××月××日起至××年××月××日止(不少于5个工作日)。
(二)意见反馈: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项目方案有意见或建议,可通过书面、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示单位反馈。为便于核实,反馈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及具体理由。
(三)联系方式:
联系单位:××单位
联系电话:×××-××××××××
电子邮箱:××××@××.××
联系地址:××市××区××路××号
六、其他事项
本方案公示期满后,公示单位将对反馈意见进行汇总研究,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实施。本公示内容由公示单位负责解释,最终以项目审批及验收结果为准。
特此公示。
××单位(盖章)
××年××月××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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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26 21:54:57